一叶煎鱼

【柱斑】兰若(1)

应景的中元节新坑。

纯柱斑文。

但是有一句话鸣佐,一句话带土等。

简介如名,宁柱间x聂带土x黑山老斑AU。

有色诱术等出现。

“兰若寺。”

年轻的男人抬头仰望这古朴的牌匾,遒劲中正的三个黑漆大字,因为风吹日晒已经剥落了不少,只留下浅浅的木头凿刻的痕迹;飞翘屋檐边上,平白添了几根茅草,在风中飘摇。面前朱红大门,已经被蛀虫蛀坏了一半,岌岌可危地掩住寺内胜景——

这是座相当有历史的古寺,可惜,处在这深山老林之中,渐渐断了香火,便成了如今这衰败模样。

男人心生感触,一时间顿住了脚步。

他这一停不要紧,跟在他旁边的少年一转眼珠子,也跟着他看这牌匾:

“兰若寺,有什么奇怪的吗?”他把这三个字放在嘴里细细念叨了几下,“说起来,我虽然到这里住了好些年,但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男人回过神,浅浅地一笑:

“兰若,在梵语里的原意是‘森林’,为佛寺时则是取其宁静之意。”他并不因为少年年纪小就有所轻侮,态度平和尊重,“我家曾以‘森’为名,所以看见这个名字,一时有些出神。”

“噢。”少年点点头,上前两步,“吱呀”一声推开门扇。“那你是姓小森吗?”

“不,我姓千手。”男人说,“我叫千手柱间。”

少年一时间没想出来千手和森林之间有什么关系,但见他通报了姓名,遂也胡乱稽首道:

“我叫宇智波带土,叫我带土就行。”

“带土君是一个人住在这兰若寺中吗?”

“嘛……算是吧。我是孤儿,无父无母,寺里老和尚把我养大,原本是想等我长到十二岁给我剃度,收我做个衣钵弟子,但他没有活到那一天。”带土挠挠头,“你为什么会来这个地方?”

带土灵机一动,补充道:

“哦我知道了,看你识文断字的,想必是个上京赶考的书生吧。”

“不,我是个游人。”千手柱间说,“离家,也只是为了找到一样东西。”

他没有说自己具体要找寻什么东西。

说话间,二人已经走进古寺之中,泥土上布满苍苔,只有中间一条石子小路可供行走,大约是因为无人打理,昔日遍植花草之处已经是杂草丛生,只余几株松柏,郁郁青青。大雄宝寺前的一棵老柏树,更是奇特:一半枯萎,一半繁茂,显示出荣枯之像。千手柱间赞叹了一番。

后来,他又进入大雄宝殿内参拜,寺内神像,年久失修,大半已经金彩褪去,显出泥雕木塑本质,一眼看上去,倒有些阴森。

穿过宝殿,零零星星排布着几间倒座厢房,全都已破败不堪,勉强可以遮风避雨。带土随意地指了一间屋子:

“你就住在那儿吧。”带土说,“我出去转转,看能不能抓到兔子山鸡之类的,到时候,分你一只。”

 

 

 

宇智波带土根本没有跑到山里去抓野鸡和兔子,事实上他也并不需要吃这些东西。这世间只有吃兔子的人,可没有吃兔子的鬼。

他是一只鬼。

他对千手柱间说的话并非完全作假,他的确是由一个老和尚养到八九岁。但老和尚圆寂之后,他就离开了寺庙,成了一个流浪儿。后面他认识了同为流浪儿的琳和卡卡西,他们结伴到处讨生活。有一次,因为偷了店主人一个馒头,他们慌不择路逃入深山老林中,一块大石头从山崖上坠下来,他只来得及推开身边的卡卡西,自己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巨大的石块砸在自己身上。

从那以后,他就由一个人变成了一个鬼。他原本等着牛头马面把自己带去地府,投胎转世也好,成为地府常住居民也罢,怎样都好。但等了好几日,他还是孤零零的,又无法在阳光下行走,只能缩在山洞里看着蜘蛛结网又把网吃掉,石壁上的水一滴滴落下,最后聚成了一个小水滩。

他等了好久,没有等来鬼差,却等来了一个炸毛男人,悠闲地从日光下走进来。男人看他一眼,笑了:

“一只小鬼。”

带土本能地感受到了巨大的危险,但他没有逃,多年的流浪生活得来的经验告诉他,无法从这个男人眼前逃脱,要活下来,唯一的方法,就是打败他!

带土竭力聚集精神,睁大眼睛,一点血色在他的虹膜里弥散开来。

还好,变成了鬼,他的能力也没有消失。

他是在老和尚去世的晚上突然得到这个能力的。在他集中精神时,眼睛会变成血红色,一枚黑色的勾玉在其中游曳——在眼睛变成这样时,他的观察力和视距会大大提升,如若在此时和人对视,别人的行动相应的会变得迟缓,就像陷入幻觉一样。

这是他的秘密武器。

炸毛男人看到了他眼睛的变化,有点惊讶:

“在这种小地方,居然还有宇智波的孩子。”

带土没有听懂炸毛男人的意思,但他知道男人没有被他的眼睛所困,他的反抗失败了。

男人稍微闭眼,再次睁开时,眼睛一已经变成了和带土一样的血红,但他眼中并不只是小小的勾玉在转动——瞳中的图案繁复华美,似是凝固的血痕,又仿佛转动的黑色日轮。

凝视这双眼睛,就像是在凝视死亡本身。

在这样的双眼的注视下,带土浑身僵冷,甚至没能维持自己眼睛的状态。

“没有人教你怎么用写轮眼?”炸毛男人沉思片刻,“一个写轮眼的拥有者,扔这也怪可惜的。”他说。

“我是宇智波斑。跟我走,我教你怎样使用写轮眼。”

 

 

 

带土转了几个弯后,回到了大雄宝殿前,对着那棵一半枯萎一半繁茂的柏树开了写轮眼,空气顿时泛起一阵涟漪,片刻后,一个入口出现了。带土弯腰钻进去。

在结界之内,景象与破败的兰若寺又截然不同,一条河,一棵树,一间大宅子,屋檐下挂着一盏纸灯笼,弥散着柔和的光晕。

这里是由宇智波斑亲自铸造的幻术世界,带土的房间就在这大宅子里。

如今,带土已经能熟稔地使用写轮眼。眼睛也不再是可怜的一勾玉,而是不断追逐着的三枚。

但是还不够,兰若寺在宇智波斑的能力辐射范围下,他能够在白日行走。但他作为一个鬼,还没有能力离开这里。他想离开,想去见卡卡西和琳,就必须变得更强。

对于鬼而言,最好的方法就是进食。汲取人类身上的阳气,从而获得在阳光下行走的能力。从前,摄取人类的阳气是女鬼的特权,但现在,一个术式的发明改变了鬼界的固化思维。

带土在抽屉里翻找了一会,终于翻到了昔日他用八个番茄从金毛狐妖那里换来的妖鬼界第一神书《亲热天堂》。

“找到了,就是这个。”带土翻找了一会,笑的得意,“色诱术。”

 

 

兰若寺周围八百里都荒无人烟,带土在这待了好几年,也没有见到半个人影,是以他得到《亲热天堂》不短时间,还没有真正学习色诱术。好在色诱术并不难学,至少比斑教他那些术式容易多了。

不过,据金毛狐妖所说,色诱术真正的难点,还在于变化的人形的选择。

“胸要大,腰要细,腿要长,最重要的是脸蛋可爱!”

前面的还好说,脸蛋可爱这个要求,可商榷的地方实在太多了。不说别的,金毛狐妖觉得他朋友世界第一好看,而带土觉得琳是最可爱的,当然卡卡西那样也勉强能看,金毛狐妖的师父则钟情于一个金发怪力的大胸女人。

每个人心中对于“可爱”的标准,全然不相同。

不过,金狐狸的师父白狐狸还对色诱术作了一番注解:

“在一种情况下,大胸细腰长腿也不是必要的。”白狐狸有点神往的说,“那就是绝对的美,绝对的威严,这种美不分男女,就像是攻城的武器,所有人都会丢盔弃甲。在这种时候,个人的审美就会被弃之脑后——”

这番话其实太晦涩了,带土和金狐狸鸣人当时都没有听懂。后面他们一起讨论的时候,鸣人特别肯定地总结道:

“我师父的意思就是说,一个人又好看又凶的时候,被色诱的那个人就会被吓到丧失理智,然后爱上他。”鸣人补充道,“就是像佐助那样的人啦我说。”

带土没把后半句话当真,反正金狐狸一向认为朋友天下第一好看。但他觉得,又美又凶,可能有点道理。

而在他并不漫长的生命中,把“美”和“凶”这两个标准加起来排名的话,当之无愧的榜首,一定是斑。

 

 

带土对着镜子“嘭”地一声使用了色诱术,镜子中的人细腰长腿大胸脯,脸看上去就像是斑的姊妹。

带土很有想法,斑毕竟是男性,顶在女性的身体上多少有点违和,于是他就让脸颊线条柔和了一些,五官也柔化了稍许,眼角加上一抹深深的绯红——

带土凝视镜子,镜中森严华美的女人也凝视他。

看到这张脸,那个叫柱间的男人被吓得失去理智,然后毫无保留地爱上他,也是相当有可能的。

带土满意地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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